德宏州政协召开2010年“民族团结月”座谈会
10月22日下午,在全州第28个民族团结月到来之际,州政协召开了2010年“民族团结月”座谈会。州政协主席龚敬政,副主席李有升、董成宝、卜金富出席会议,秘书长管国照主持会议,芒市地区民族宗教委员和州政协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共40余人参加会议。
座谈中,州政协副主席、州委统战部部长李有升就党的民族方针政策和国家、地区民族关系、民族问题、民族工作、民族发展、民族进步繁荣等作了题为《构建和谐社会加强民族团结教育》的工作报告。州政协民宗侨委主任蒋华介绍了州政协近年来开展的民族宗教侨务工作情况。在学习了有关党中央的民族宗教法律法规知识和听取了州政协民族宗教侨务工作情况介绍后,与会人员紧紧围绕“感恩伟大祖国、建设和谐德宏”这个主题,踊跃发言,从不同侧面、不同角度畅谈近年来,我州在加强民族团结教育工作中的经验和体会、以及改革开放以来所取得的辉煌成就和经济社会发生的巨大变化,抒发了自己的真实情感,大家畅所欲言,纷纷表示要继续努力,认真做好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工作,为维护边疆社会政治稳定做出新贡献。
州政协龚敬政主席在座谈中说,纵观我国的历史,横看世界的形势,民族团结、国家统一,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地区的福祉、希望和发展振兴的根基,凡是民族团结、和睦的地区,各方面的事业都会得到发展,各民族都会得到进步,反之,如果民族出现矛盾、冲突、分裂,那么对民族、国家和地区都会产生祸害。德宏州是民族自治州,民族问题不仅有国内、州内的、也有国外的,德宏几十年的发展也说明,民族团结对促进各民族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至关重要。多年来,全州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民族团结月”活动连续开展了28年,即把每年的10月份定为“民族团结月”,在全国仅此一家,这充分说明了历届党委政府对民族问题、民族工作有深刻的认识、切实的体会,能高瞻远瞩地看待民族问题。因此,德宏解放以来,各民族是团结的、和睦的,为发展赢得了良好的时机。中国在治理民族问题、促进民族团结和维护祖国统一,归功于党的领导。实践证明,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够把各民族、各种信仰的人民团结在一起,组成一个大家庭;共产党用正确的马克思主义民族观来掌握民族的发展规律,处理好民族关系,结束了解放前各民族不平等、不团结、不和睦、不统一的局面,实现各民族的统一,促进了各民族共同发展、进步和繁荣,在世界上树立了典范。各民族为祖国的统一发展和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做出了重要贡献,丰富了中华文化。
就做好民族团结工作、巩固民族团结的大好局面,龚敬政主席要求:一是要把思想统一到州委、州政府确定的发展思路和目标上来,统一到建设民族团结州的思想上来,围绕“做民族团结的模范机关和个人”的目标,思考问题、开展工作,处理好人际关系、工作关系、社会关系,做好各民族的团结进步工作。二是要认真学习和深刻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民族观。三是要坚持和贯彻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全力推进民族团结的进步和繁荣。四是要坚持和实践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努力做维护团结、促进团结、增进团结的模范。五是全州政协干部职工、广大政协委员要坚持宣传和巩固“四个”离不开思想,即: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民族都互相离不开、各民族都离不开共产党的领导,促进民族团结、社会和谐。六是各民族干部要互相尊重、互相信任、互相学习。欣赏、吸收和采纳各民族的优点、长处,相互学习、相互帮助、共同发展、共同进步。七是全州各级政协组织要争做民族团结模范机关,做学习、实践党的民族理论、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模范,努力做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的模范,做实践“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的模范,做促进各民族共同发展进步繁荣的模范。八是要一手抓民族团结、一手抓促进民族发展,用各民族的发展进步繁荣来巩固各民族的团结,用各民族的团结来保障实现各民族的繁荣发展。要维护民族平等、宗教平等,为实现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而奋斗。 |